关于南湖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的公示
根据南平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工业企业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20〕135号)规定,南湖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补贴申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提供的受影响企业名单,我局发函至相关部门确认,该企业符合下列申请受影响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1、参加失业保险并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2019年12月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3人,2020年6月职工参保人数15人,该企业(30人以下)净裁员率为0%,低于上年末30人以下调查失业率20%;
3、该企业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安全政策;
4、经查询,该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该企业申报前12个月平均参保人数14人,可享受补贴金额人民币89,460.00元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止。在此期间,对申报情况有异议者,欢迎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县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县劳动就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9-7823922,0599-782540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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